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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資質從事勞動事務代理將被追究法律責任

來源: 作者:駿伯黃先生 時間:2012-11-16 點擊:
        省勞動保障廳公布《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工作的通知》,對非法從事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的職介機構,我省將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。

  勞動保障事務代理,是指接受用人單位或勞動者的委托,代表用人單位或勞動者辦理相關勞動人事、社會保障事務,主要包括代管檔案、代辦社會保險、代開證明和代辦其他勞動保障等事務。

  我省規(guī)定: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的公共職業(yè)介紹機構,只有經過縣以上勞動保障部門批準,才可從事勞動保障事務代理。民辦職業(yè)介紹機構負責指導單位或個人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勞動關系登記、用工備案、合同鑒證和社會保險等手續(xù),但不能辦理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業(yè)務。

       我司成立于2003年3月,是一家經政府部門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成立的專業(yè)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公司成立于20033月,具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(fā)的特許經營許可證,是廣東勞動學會、廣東省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副會長單位,廣東省企業(yè)聯合會、廣東省企業(yè)家協會的常務理事單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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